中心组织架构
协同创新中心设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中心发展咨询委员会)和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管理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机构设置如下图所示。
理事会是协同创新中心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设理事长1名,由华航名誉校长孙家栋院士担任;理事会成员由航天遥感领域科技届、教育界、企业界以及政府部门人员组成,任期5年。
理事长主要职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全体会议、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总体思·和发展目标、组织对理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代表理事会签署重要文件。
学术委员会是中心决策支持和学术咨询机构。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由理事会在航天遥感信息技术应用领域选聘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任期5年。
学术委员会主任主要职责:召集和主持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总体思·、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提供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工作、成果转化、交流与合作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咨询建议。
中心主任主要职责:在中心理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中心的管理与运行工作。